食品过程控制要求

食品过程控制要求_食品生产过程控制体系食品生产过程控制体系第一条食品企业的工厂环境、生产场所、设备设施应当保持卫生清洁,符合《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的要求。

第二条企业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定期对工厂内部环境、生产场所和设施的清洁卫生状况进行自检,并保存自检记录;第三条企业应当对必要的生产设备和设施进行定期维护、清洗和消毒,并保持记录。同时,应当建立并保存停产复产记录和复产时生产设备设施的安全控制记录。第四条企业应当建立产品生产过程的追溯体系,建立并保存生产投料记录,包括投料类型、产品名称、生产日期或批号、使用数量、独特标签在工序间的流转记录,以便于从成品到原材料的追溯;第五条企业应当建立并保持生产加工过程中关键控制点的控制,包括必要的半成品检验记录、温度控制、车间洁净度控制等。第六条企业生产现场应当避免人流和物流、原料、半成品和成品的交叉污染,设备设施应当正常运输。应为现场人员提供健康保护。

第七条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不得使用非食品原料、回收1食品和过期变质食品生产加工食品,不得滥用食品添加剂。

第八条企业应当建立生产记录。第九条企业生产的加工食品的标识内容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食品安全标准规定的事项。

第十条企业应当设立销售账户。企业应当对每批售出的产品建立并保存销售台账,包括产品名称、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购货方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日期、发货日期、地点、检验合格证号、发货控制、承运人等内容。

第十一条企业应当主动收集在企业中发现的和国家发布的有关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的信息,并做出回应,同时建立和保存相关记录。

第十二条企业应当建立食品质量安全档案,保存购销记录、生产记录和检验记录等与食品质量安全有关的资料。企业食品质量安全档案应当保存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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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过程控制要求_食品生产过程控制系统生产过程控制系统1。目的:为严格控制食品加工生产过程,确保食品生产安全,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本公司所有与生产相关的环节均应遵守本制度。

三。内容:1。原辅材料应有合格证。加工用水(冰)必须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2、食品生产必须符合安全卫生原则,关键工序的监控必须有记录。

3.原料、半成品和成品应分开存放,容器和运输工具应及时分开消毒。

4.不合格品和落地品应分别定点收集和处理。

5、工作前后必须进行卫生清洁和消毒。

6、食品包装材料必须符合卫生标准,储存室清洁、干燥、通风,不得污染。

7.仓库应符合储存要求,保持清洁,定期消毒,并有防霉、防鼠、防虫设施。

8、配备检验部门,配备相应的检验仪器设备;检验原辅材料、半成品、成品和生产过程。

1)环境卫生控制a .最大限度消除鼠、蝇、蚊、蟑螂、灰尘对产品卫生质量的威胁。

b、保持公司区域的清洁,消除害虫聚集和滋生的场所,定期对绿化带和污水排放区的害虫进行控制。

c、加工现场不允许使用药物灭鼠,而是使用捕鼠器、鼠胶等方法。

2)原辅料的卫生控制:a .原辅料的卫生控制,分析可能存在的危害,采用合理有效的控制方法。

生产过程中使用的添加剂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产品由合法注册的生产企业生产。

b、对于加工过程中使用的器具,与产品接触的容器不得直接接触地面;应区分不同工艺和用途的仪器,以避免混淆。

3)车间、设备、工具的卫生控制:a .严格进行生产车间、加工设备、工具的日常清洁消毒。

车间专门配备了可上锁的化学品(清洁剂、消毒剂等)储存室。),并由专人负责保管、发放、收集、登记。化学品应标有明显的标志。

4)储运卫生控制:a .定期清理储存的食品仓库,保持仓库卫生,定期进行消毒处理。

b、仓库内的产品要堆放整齐,批次清晰,耕地要远离墙壁。

c、成品仓库的产品应按产品品种、规格、生产时间进行堆放。

d、食品运输车辆必须保持良好的清洁卫生状况,并配备必要的场地、设施和对运输车辆进行清洗消毒的设备。

5)人员卫生控制:A、直接接触食品的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有必要进行临时健康检查。新员工体检合格后才能上岗。

b、生产、检验人员必须经过必要的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c、生产检验人员必须保持个人卫生,进入车间不得携带任何与生产无关的物品。

d .进入车间必须穿干净的工作服、帽和鞋。

e、凡患有有碍食品卫生疾病者,必须调离生产、加工、检验岗位,经体检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岗。

F.凡患有下列疾病者,应调离加工检验岗位:——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肠伤寒和肠伤寒带菌者;细菌性痢疾和痢疾带菌者;-化脓性或渗出性脱屑性皮肤病;-手上有尚未愈合的开放性伤口的人。

g、加工人员进入车间前,要穿专用干净工作服,换工作鞋和靴子,戴茶帽,头发不得外露。

H.不得将与工作无关的个人物品带入工作间,不得佩戴化妆品、首饰和手表。

一、工作前认真洗手消毒。

食品过程控制要求_10食品经营过程及控制制度为确保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减少食品经营过程及控制中的食品安全隐患,特制定本制度。

一、食堂场地、设施、设备管理1。食堂应保持整洁,无苍蝇、灰尘、蜘蛛网,餐具摆好后或有师生就餐时,不得清扫地面。

2.吃完后,地面应无食物残渣等垃圾,地面坑洞内不得有污水,桶盖好。水池、污水沟等内外无堵塞。,炉子和操作台应干净整洁。

3.学校食堂设施设备布局合理,有相对独立的食品储存室、食品加工操作室、食品销售场所和员工更衣室,有充足的照明和通风。有效防止苍蝇、老鼠、蟑螂等。

4.食品加工、储存、陈列、消毒、清洗、保温、冷藏、冷冻等设备设施应当定期维护,计量器具应当校准,及时清洗,必要时进行消毒,保证正常运行和使用。

二、员工的健康和培训1。食堂在招聘员工时,要了解员工的品行和心理健康状况,有明显品行问题或心理健康问题的不能录用。

2.学校每年必须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或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必须取得有效健康证明方可上岗。

3.对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含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学校不得从事食堂工作。4、学校发现员工有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时,应立即离开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消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或治愈后,方可重新就业。

5.学校要求员工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排便后必须用肥皂和流动水洗手,接触直接食品前洗手消毒;穿干净的工作服和帽子,把头发放在帽子里面;不要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或戴戒指加工食物;不要在食品加工销售场所吸烟,卖大米要戴口罩。

三、食品采购验收1,制定食品采购计划。确定要购买的食品的品种、品牌和数量。

2.选择供应商。要认真核对供应商的主体资格证书,确保食品来源合法。

3.签订供货合同。与供应商签订供货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别是一旦出现食品质量问题,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4.询问关于食物的信息。向供应商索要资质证明(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产品检验证明(生肉、禽肉应有动物检疫证明[产品B]和肉品品质检验证明);从固定供应商(包括个体经营户)处采购时,应检查保留供应商的资质证明和每份供货清单;从合法的超市和农贸市场购买一定要保留购物清单;使用集中消毒餐具的,应当取得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和消毒证明。如果证明材料是复印件,最好有供应商的印章和红章或签名确认。

,采用扫描、拍照、数据交换、电子表格等科技手段建立供应商档案备查。

5.检查食物。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设立食品检测室,对供应商提供的食品进行检测,并做好详细记录。检验后通知供应商退回不合格食品。

6.详细记录每批的进货台账,台账保存两年。

四。食品运输1。运输食品时,运输工具和容器应当清洁卫生,生熟分开。运输过程中,应防止苍蝇、灰尘和食物污染。

2.对购买的食品进行装卸时要注意卫生,不要让食品直接接触地面。

3、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应装在密闭容器内运输。直接进口的食品不得堆放在地上或者与需要加工的食品原料、半成品混合,防止直接进口的食品被污染。

动词 (verb的缩写)食品仓储1。由于学校就餐人数较多,新鲜食品随时可用,少量食品可短时间存放在食品储存仓库。

2.详细记录食品入库信息。食品入库应详细记录名称、商标、生产厂家、进货日期、生产日期、保质期、进货数量、供应商名称、联系电话等信息。

3、按要求存放食品。食物应存放在距离墙壁和地面至少15cm的地方。应按储存顺序、生产日期、分类、上架、生熟分开、摆放整齐、挂牌存放。严禁存放变质、发臭、污染或已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4、储存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应使用密闭容器。在存放地点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联系方式。

5、食品出库要详细记录商品的流向。建立出库台帐,详细记录相关信息,以备查验。账户的保留期为两年。6.每天检查库存食品。如果发现食物腐烂、变质或超过保质期,应立即清理。

7.每周检查一次仓库卫生。确保仓库通风良好,整洁,符合食品储存的要求。

8、变质食品设置专门的仓库或容器进行保管。不要与合格的食品混合,以免污染。

六、食品烹饪加工1、食堂员工接收食品,先进行感官验收,发现食品腐烂、变质、超过保质期等。,要立即清理;同时,做好粗加工。

2.食品加工用水的水质应符合GB5749《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3.蔬菜清洗的特殊规定:蔬菜出库后,先进行粗加工,去除污垢和杂质,然后放入浸泡池中浸泡30分钟以上,再用试纸检测(浸泡时间由经手人记录)后清洗备用。

4、严格执行生熟分开制度,生肉原料加工必须使用专用的肉桌和设备。生熟食品设置专用办公桌和工具储藏柜,分别保管使用。

5.食品的洗、切、加工必须采用“一洗二浸三烫四炒”的烹调程序。加工食品应完全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确保无污染。

6.烹饪加工食品时,必须彻底煮熟,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需要烹调加工的大块食品的中心温度不得低于70℃。

7.加工熟制品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半成品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8.一般来说,食物在烹调后和出售前不应存放超过2小时。存放超过2小时的,应存放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温度下。9.菜饭每餐应抽取不少于150g的样品,并在冷藏设备中保存48小时以上,以备检验。

七、食品餐饮销售1、充分利用“三防”设施,保持餐厅清洁卫生,发挥其对餐具、容器、用具的清洁功能。

2.在进入配餐室之前,工作人员应该着装整洁。消毒后,他们应戴上一次性手套和口罩分发饭菜。

3.工人在操作过程中不得对成品食物咳嗽或打喷嚏,不得用手挖鼻屎和耳垢。如厕前要换上厨师的工作服,如厕后洗手消毒,再换上厨师的工作服,才能从事食品加工。

4.分发饭菜时,首先要检查装饭菜的容器是否干净卫生。清洗消毒后,不能用围裙或抹布擦拭容器。

5、成品食品不能直接放在地上,应放在控制台或架子上。

6.未经允许,员工不得随意调换岗位,非配餐员不得随意进出配餐间。

八、食品安全监督1,学校成立食堂食品安全监督组织,由学校牵头,教学、总务、教师、家长委员会、学生代表成立食堂食品安全监督小组,定期对食堂食品安全进行检查评估,及时公布检查结果,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责令改正。不服从整改意见或不能及时纠正的,必须实施处罚措施或停止营业。

2、建立健全食堂和学生集体用餐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相关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应常年在就餐场所公示,接受就餐者监督。加强安保工作,严禁非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学校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食品原料储存间、开水间,防止中毒事件发生,确保学生就餐和用水的卫生安全。

3、学校应加强对学生的食品安全知识教育,培养学生的食品安全意识,并给予科学指导,劝阻他们购买盒饭和街头摊贩出售的食品,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品。

4、加强食堂和食品安全管理,确保食品安全,必须把食品安全放在首位。我们应该严格控制好食物。

5.应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机制。如已造成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应采取以下措施:1。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并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

2、协助卫生机构对患者进行治疗。

○ 3.保留引起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引起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场所。

4.配合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调查,按照有关要求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和样品。

5.落实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求的其他措施,将事态控制在最低限度。

6、建立健全食物中毒事故或其他食源性疾病的报告制度。学校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时,食堂应立即向学校报告。

7、建立食堂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对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病的,食堂和责任人,以及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病后隐瞒真相的,给予通报批评或者相应的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富源县后所镇中心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