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不得以任何方式出资。

法律分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其余不能出资。实物是指房屋、设备、工具、原材料等有形财产;工业产权是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权和商标专用权;非专利技术是不以专利权形式表现的技术诀窍;土地使用权是指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明确由单位或者个人使用的权利。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出资中,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的金额不得超过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20%,国家对采用高新技术成果有特别规定的除外。在公司出资构成中作出此类限制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公司资本的合理构成,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但采用高新技术仍可予以放宽和支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依法可以转让的非货币财产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能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进行评估核实,不得高估或者低估其价值。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定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