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有多少种?
法律分析:分类1:用于工业、科学、摄影、农业、园艺和林业的化学品,未加工的合成树脂,未加工的塑料物质,塑料,灭火组合物,淬火和金属焊接的制剂,保存食品的化学品,制革材料和工业粘合剂。
类别2:颜料、清漆、天然漆、防锈剂和木材防腐剂、着色剂、未加工的天然树脂、供画家、装饰家、印刷商和艺术家用的金属箔和金属粉。
第3类:漂白剂和其他用于洗衣、清洁、抛光、去污和研磨的材料,肥皂、香料、精油、化妆品、洗发剂和牙膏。
类别4:工业用油及油脂、润滑油、吸收、喷洒及粘合尘埃的物品、燃料(包括汽车用汽油)及照明材料、照明用蜡烛及灯芯。
第5类:医用和兽用制剂;医疗卫生制剂;医学营养;婴儿食品;石膏;拉伸材料;用于填充牙洞和牙模的材料;消毒剂;杀灭有害动物的准备;杀菌剂;除锈剂
第六类:普通金属及其合金、金属建筑材料、可移动金属建筑物、铁路轨道用金属材料、非电气电缆电线、五金、金属管、保险柜、不属别类的普通金属制品、矿石。
第7类:机器和机床,电动机和发动机(陆地车辆除外),机器传动用联轴器和传动件(陆地车辆除外),非手动农业工具和排卵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七条申请注册和使用商标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商标使用人应当对其使用该商标的商品质量负责。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制止通过商标管理欺骗消费者的行为。
第八条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相区别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立体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
第九条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易于识别,并且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商标注册人有权标明“注册商标”或注册标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