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王老吉还是以前的王老吉吗?
2000年,GPHL作为王老吉商标的所有权人,与加多宝母公司鸿道集团签订合同,约定王老吉商标的租期为2065438+2000年5月3日。此后,双方又签订了两份延长商标租期的补充协议。但因为加多宝贿赂GPHL前总经理李益民300多万港币,续签了10年。201165438年2月,双方正式对簿公堂,380多天后终于公布了仲裁结果。
随着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7月2012、13日终审判决,价值18亿元的“王老吉”商标合同纠纷案驳回加多宝母公司鸿道集团撤销王老吉仲裁结果的申请。这意味着,历时445天的王老吉商标案以广药集团胜诉正式落幕,广药集团收回鸿道(集团)有限公司红色罐装和红色瓶装王老吉凉茶的生产经营权,王老吉商标租赁早已逾期,广药集团依法合理收回。
根据该裁定,GPHL与鸿道集团签订的《王老吉商标许可补充协议》、《王老吉商标许可合同补充协议》无效;鸿道集团停止使用“王老吉”商标;双方各承担50%的仲裁费。裁决是终局的,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广药胜诉后,倪依东表示从2010年5月3日起保留起诉加多宝损失的权利。要求的赔偿金额仍在内部讨论中,尚未确定。“它将结合生产经营,以及商标侵权的国际惯例。
值得注意的是,就在“红绿王老吉之争”如火如荼的时候,加多宝已经悄然开始去王老吉化。从2011年底开始,加多宝生产的红罐王老吉凉茶产品采用全新设计的产品包装,被外界认为是“王老吉”的开始。有一段时间,红罐包装一面是“王老吉”,一面是“加多宝”。
另一方面,GPHL正在积极招兵买马。虽然“红绿之争”没有公开悬念,但GPHL已经发布了紧急招聘公告。5月10日,在GPHL官网发布广州王老吉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第一期紧急招聘,称其全资子公司广州王老吉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紧急招聘3000名“快消人才”。此举被外界解读为提前为“红罐”王老吉招贤纳士。
更名为风暴
一纸诉讼中禁令的颁布,终于让王老吉“改名”风波明朗,真相大白于天下。
2013,65438+10,31,广州中院判决加多宝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法院认为,为避免正在进行的虚假宣传对本案原告的合法权益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害,需要禁止加多宝及在经营场所放置相关广告牌的彭进行上述虚假宣传。故法院依法作出禁制令(民事裁定((2012)穗263号),要求加多宝等被申请人立即停止以“王老吉更名为加多宝”、“国内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更名为加多宝”或者相同意思、近似的广告宣传,禁制令立即生效。
次日,王老吉健康召开新闻发布会,表示将启动法律程序,在全国范围内全力追究加多宝虚假宣传的法律责任。同时,还将保留对抵制禁令执行、传播和发布虚假宣传的单位、经销商和个人全面追究连带责任的权利。
65438年2月20日,广州中院对王老吉“被改名”一案进行公开宣判,裁定加多宝推出的“改名”广告为虚假广告,构成不正当竞争。至此,历时近一年的王老吉“被改名”案在“诉中禁令”后有了最终结果。法院判决被告加多宝立即停止使用“全国领先红罐凉茶更名为加多宝”的广告语,赔偿原告GPHL经济损失人民币10万元,支付GPHL合理维权费用人民币810,000元,并在主流媒体公开赔礼道歉。
加多宝回复称,承认确实做过“全国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加多宝”的广告,但不同意原告的证据,认为广告不存在误导成分。并表示,该广告也履行了所有的刊播审批和备案手续,形式严格合法,内容真实,经得起任何公平公正的司法审查。“红罐”、“红罐凉茶”是加多宝知名产品的特有名称,具有独特的指向性,即加多宝产品,不存在误导。原告称,这种广告导致社会误解王老吉要死了,应当承担举证责任。至于“王老吉改名加多宝”的广告语,加多宝一直没有做过。
加多宝称,加多宝与广药因广告更名发生纠纷。虽然广州中院做出了一审判决,但这并不是最终结果。加多宝集团品牌部副总经理王对媒体表示,诉讼对加多宝的市场没有影响,加多宝依然占据凉茶龙头的位置。对于一审判决结果,加多宝发表声明称已依法立即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