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有什么区别?
两者是根据其调整的法律关系的不同而划分的。
民事诉讼调整的是民事法律关系,即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和人身关系。它的特点是双方平等。民法调整的社会关系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人身权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财产权包括财产权、债权和知识产权。在我们的社会生活中,经常会有侵犯他人权利或者被他人侵犯的现象,比如因为侮辱对方而侵犯他人的名誉,因为拿错东西而侵犯他人的所有权,因为没有按时发货而侵犯他人的预期利益,因为假冒他人商标而侵犯他人的一切知识产权等等。这些都是民法要调整的社会关系。我们经常会遇到一些需要确定的个人关系,比如两个人长期生活在一起但没有登记为夫妻,一个人去世后财产如何继承,多大年龄可以交易等等。这些也是民法的调整范围。
刑事诉讼是国家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犯罪进行调查的活动。他调整的是刑事法律关系。双方法律地位明显不对等:一方是行使国家权力的国家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法院、检察院、公安、监狱),另一方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罪犯)。这里涉及到犯罪的概念。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的行为,分裂国家的行为,颠覆人民民主专政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行为,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的行为,侵犯公民私人财产的行为,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的行为,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应当依法惩处的行为,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明显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还有就是刑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刑法是其他法律的保障法,当对其他法律的违反达到一定程度时,国家规定为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