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转让的原则是什么?

法律分析:商标权转让的原则是:

1.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商标权转让合同;

2.转让注册商标合同的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3.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

4.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中的许可人应当对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进行监督。

5.商标权转让合同的转让人在合同有效期内和商标注册有效区域内,不得将转让的商标用于与受让人的商品类似或者相同的商品上,但与受让人订立商标权使用许可合同的除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七条申请注册和使用商标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商标使用人应当对其使用该商标的商品质量负责。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制止通过商标管理欺骗消费者的行为。

第四十三条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

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许可人应当将商标使用许可情况报商标局备案,由商标局予以公告。未经备案,不得将商标许可用于对抗善意第三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