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开办托儿所

申请设立非营利性托育机构,发起人应当向所在区业务主管单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经区业务主管单位批准,举办者向区民政部门提出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申请,根据实际情况和服务方式申请登记为全日制、半日制或小时制托幼机构。民政部门完成法人登记后,会及时将信息推送给所在区的业务主管单位。非营利性托育机构完成法人登记后,应当及时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对符合经营条件的,由区托幼服务管理机构向举办者出具《依法开展托幼服务通知书》。

2.申请设立营利性托育机构的,发起人应当向当地工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公司法人登记,注明经营范围内的全日制、半日制、钟点制托育服务,并提交《告知托育服务承诺书》。区工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完成公司法人登记后,会及时将相关信息推送给教育行政部门。区托幼服务管理机构获取信息后,将组织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工作,并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检查。对符合条件的,由区托幼服务管理机构向举办者出具《依法开展托幼服务通知书》。对于不符合要求的,相关职能部门将依法告知,并要求主办单位限期整改;整改不达标仍从事经营活动的,由相关职能部门依法查处。

目前托育中心的开办流程已经规范,向当地卫生部门申请备案后即可成立。托幼机构是指为3岁以下婴幼儿提供全日照料、半日照料、时间照料、临时照料等服务的机构,主要为婴幼儿提供生活照料和安全照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条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和参与权,国家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对其给予特殊和优先保护,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未成年人享有受教育的权利,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尊重和保障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未成年人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