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申请驰名商标需要哪些材料?
企业申请驰名商标认定时,应当提交驰名商标认定申请报告,其中必须提供其商标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据,同时应当如实填写驰名商标认定申请表,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主要包括:(1)驰名商标认定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驰名商标认定申请人委托商标代理机构的,应当提供申请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或者申请人与商标代理机构签署的委托协议(合同);(3)近三年使用该商标的主要商品或服务的主要经济指标(应提供加盖申请人财务专用章和当地财税部门专用章的年度财务报表或其他报表复印件,并提供全国性行业协会或国家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行业证明材料);(四)使用该商标的主要商品或服务在国内外的销售或经营情况及地区(应提供相关主要销售发票或销售合同复印件);(5)该商标在国内外的注册情况(应列出该商标在所有类别商品或服务中以及在所有国家或地区的注册情况,并提供相应的商标注册证复印件);(六)该商标近几年的广告发布情况(提供相关主要广告合同复印件和广告图片);(7)该商标的最早使用和连续使用时间(应提供使用该商标的商品或服务的最早销售发票或合同,或该商标的最早广告或商标注册证复印件);(8)与驰名商标有关的其他证明文件(如省著名商标复印件等)。);(九)地级市人民政府给国家商标局的推荐信;(10)其他材料。
驰名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