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前店名与营业执照登记的名称不符是否违法?
首先,你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要和实际经营一致,相关证照要和证照一致。连锁公司和你签订了商标许可合同或者特许经营协议,你按照协议去做,应该是合法有效的。你使用和推广的是别人的服务商标。
根据谁的许可证,谁对经营行为负责。因此,如果因经营不善造成损失,被许可人应当承担责任,并自行承担损失。这是连锁公司因为缺乏资金,通过快速扩大规模来降低风险的一种方式。
如果公司真的是个体户,那公司就应该自己申请转结构的执照,然后雇佣员工来经营管理。这是正常的、负责任的做法。这样名字和门头就可以统一了,没有任何问题。
根据《名称管理条例》规定,企业可以使用简称,直接称呼XX店、XX酒店,省略了以前行政区划的名称,这样只要名称经过核准,就可以直接在门口使用,不用再登记。
有的企业使用他人商标给其他企业做广告,需要做户外广告登记。比如某烟草酒店由某啤酒公司赞助,上面写着XX烟草酒店也有XX啤酒。这不仅仅是门,门作为载体发布啤酒广告,需要进行户外广告登记,否则会受到处罚。这种情况很常见,只是各地处理方式不同,有的地方管,有的地方不管。
建议向当地工商部门的业务部门咨询。也可以下载《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和《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