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瑟军用手枪史料

在北洋政府陆军部的档案中,有一份文件:1965438+2002年9月,陆军部与德国商人及洋行(Carlowitz & amp;co .)签订合同,购买:

“七里六三自来的毛瑟手枪二百发,连木匣都用了,每发子弹五百发,价钱是五百两银子。* * *龚景法总金额为一万一千六百两银子。天津码头交货。关税在外。”这是民国元年使用“自拔手枪”一词的证明,可能是公开简牍中见到的最早的例子之一,速射式要近20年后才出现。

1934 3月12日,中信局副经理李向蒋介石报告:(9)手枪:“代表主席向重庆订购手枪五千支,弹壳二十发。根据检查,发现一个是毛瑟制造的,两个是西班牙仿制的(注:雅特、超蓝、皇家),价格在西班牙。虽然德国枪的结构比较坚固,但枪杆略短,以至于射程不到200米。如果订购时要求德国枪加长,比如西班牙式,射程应该是一样的。另外,董事长曾经给Chajek pistols打电报,经过调查发现捷克工厂里没有这种蛤壳出售,就合并了。”

1936,国民政府财政部,支出清单中,有一项“购买手枪2万支,子弹20发,2000万发”,金额* * * 280万法国法郎。

又如蒋介石在商务参赞兼谭伯羽给中国的电报:“武昌,1938三月1:柏林。谭伯羽先生,中国大使馆:米。请立即从德国订购300门迫击炮,每门3000发炮弹。如果有现货就更好了。我们还买了两万支手枪,20发炮弹,每支2000发弹药。如果没有库存,我们可以买其他的手枪。越快越好,请尽快详细报价。中正。”很多通过商业渠道进口的德国盒子枪,弹匣左侧都印有“德国制造”的中文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