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请浙江省著名商标和宁波市著名商标?
你好。
一、申请认定浙江省著名商标的要求:
1.商标所有人是在本省依法设立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体工商户;
2.该商标自核准注册之日起实际使用期限已满三年;
3.商标所指商品在同类商品中具有优良稳定的质量、优良的售后服务和有效的较高的市场信誉;
4、商标所指商品的产量、销售额、利润、市场占有率等主要经济指标在本省同行业中领先;
5.该商标在相关公众中具有较高的知名度;
6.商标所有人有严格的商标使用、管理和保护措施。
二、申请认定浙江省著名商标,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基本情况;
2、主要合法性证明材料;
3.证明该商标继续使用的相关材料;
4.证明该商标推广的相关材料;
5.证明公众对该商标知晓的相关材料;
6.证明该商标受到保护的相关材料;
7.证明该商标著名的其他材料;
8.申报商标企业的社会责任;
三、申请认定浙江省著名商标的方法步骤:
1.企业自愿报名,向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余姚分局提出申请,余姚分局受理申请后报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初审,提出意见后报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2.浙江省工商局对申请材料进行调查审查,提出审核意见。符合认定条件的,提交浙江省著名商标评审委员会;
3.浙江省著名商标评审委员会将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论证,并根据具体认定条件,对申请人的注册商标是否具备浙江省著名商标资格进行投票表决。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应当认定经浙江省著名商标评审委员会认定为浙江省著名商标的,并在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及相关媒体上予以公告。
四、浙江省著名商标的延续:
凡获得浙江省著名商标称号的商标,为保证著名商标的延续性,可向浙江省工商局申请延续认定。每次延期有效期为三年。
我希望我能帮助你采纳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