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专利评估入股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公司个人股东用自己的专利技术入股,需要按照规定进行评估。他们投资后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个人专利评估股份税问题

根据《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41号)第一条规定,个人以非货币性资产进行投资,属于同时转让非货币性资产和投资。个人转让非货币资产取得的收入,应按照“财产转让收入”项目核算和支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征收管理个人所得税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第20号)第一条规定,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个人所得税由个人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并取得被投资企业股权缴纳。

因此,上述股东如欲以自有专利技术入股,应就投资后专利技术权属变更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上述第三条规定,纳税人一次性缴纳税款有困难的,可以合理确定分期缴纳方案并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自上述应税行为发生之日起不超过五个日历年(含)内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

专利技术包括哪些科目?

专利技术属于

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是指没有实物形态,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可辨认的非货币性资产。无形资产主要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特许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