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侵权的诉讼程序是如何进行的?
法律主观性:
1.起诉: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诉状。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辖区实际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指定较大城市的1-2基层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审商标民事纠纷案件。因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和侵犯驰名商标特殊保护权提起的民事诉讼,由侵权行为地、侵权货物存放地、扣押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2.立案:法院认为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通知当事人交纳诉讼费,交纳费用后立案。3.法院受理后,在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给对方,对方在15日内回复。4.交换证据。5.举行审判。6.合议庭作出合议裁定,不服裁定的,应当自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不服判决的,应当自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法律客观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发生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因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利纠纷,合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签订或者履行,或者诉讼标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有可供查封的财产的, 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有代表机构的,可以由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诉讼标的所在地、财产可扣押地、侵权行为发生地或者代表机构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