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觉中国维护作者权利是否构成诈骗罪?
一、什么是诈骗罪?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客观上表现为采用诈骗手段,骗取大量公私财物;主观上是直接故意,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骗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诈骗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如下:
1.个人诈骗数额达到二千元的,构成诈骗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2.诈骗数额达到三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处三年至十年有期徒刑;
3.诈骗金额二十万元以上,数额特别巨大,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至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二,视觉中国是否为照片作者维权,构成诈骗罪?
先说视觉中国向照片作者索赔8万元的结论。初步看了一下,我觉得视觉中国在声明中说自己只有图片销售权,但实际操作中,他的行为变成了图片维权,可能根本得不到任何权利,有点无中生有。如果虚构基本权利,获取大量许可费用,情节严重的,会涉嫌诈骗,但如果没有记录金额,最多只能认定为诈骗未遂。详情如下:
1.按照视觉中国的说法,他们只有图片作品的销售权,却没有版权授权和相应的维权权利。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向图片使用者行使了维权的权利,要求他们为自己过去的使用支付每张图片几百元的授权费。这种行为的性质就是无权维权。如果是出于疏忽,则涉嫌冒充权利,侵犯图片著作权人的权利。
2.如果是故意的,而且是公司大规模的普遍行为,涉嫌欺诈或者非法经营,可能会受到行政处罚,民事侵权除外。情节严重的,比如隐瞒维权事实,不向著作权人支付分成费用等,甚至可能涉嫌欺诈。
事实上,这已经不是第一次发生类似事件了。2019年,视觉中国因在图库中加入黑洞和各大企业商标的照片而“义愤填膺”,也在当年受到监管部门的处罚和约谈。这种涉嫌“碰瓷”的维权,也引来了很多人的反感。
三、事件后续:视觉中国已下架侵权作品。
《视觉中国》曾在微博中发文称,摄影师授权图片库stock rek Images出售,stock rek Images授权将相关照片出售给Getty Images。视觉中国作为盖蒂图片社在中国大陆的独家合作伙伴,有权出售相关照片。然而,作者并不认可这种说法。对此,戴剑锋再次在16发微博称,Stocktrek明确告知视觉中国无权出售其作品,也不拥有其作品的任何版权。
另据报道,16日下午,有媒体从Stocktrek处获悉,Stocktrek已明确通知视觉中国删除戴剑锋相关作品,Getty platform也将联系视觉中国删除戴剑锋作品。16,18点左右,视觉中国网站涉及的相关摄影作品已经分阶段下线。
目前,事件的核心还集中在版权的“分授”上。律师分析,此次事件的关键证据在于确认Stocktrek是否存在转授权,授权销售链条中的各个环节是否存在权利瑕疵。此外,目前视觉中国宣称的销售授权完整链条有待考证,各环节授权仍需严格审查。如果未经授权的情况属实,其维权没有法律依据。
个人观点:视觉中国的做法太流氓了。视觉中国对照片作者的维权是否构成诈骗罪,要看具体情况。这件事的主要原因是视觉中国的图像版权意识不清,感觉自己掉进了金钱的眼里,导致业内差评。如果类似的摄影师遇到类似的问题,一定要积极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