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讯起诉山寨“微信”二审结果如何?
7月14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腾讯与厦门联谊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谊”)不正当竞争案二审判决书。
根据民事二审(2021)粤73民中第153号判决,联络员易向腾讯支付的赔偿金额由一审判决的350万元变更为654.38+00万元,软件运营商广州登堂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登堂”)承担300万元的连带赔偿责任。而且要赔偿腾讯6.5438+万元。
从判决书中可以看出,联谊等人之所以被腾讯起诉,是因为他们擅自开发侵权的联谊系统,并利用知名的“微信”商标进行宣传,吸引用户购买;而且联络公司员工多,销售价格高,销售数量多,范围广,给腾讯等造成了巨大损失。
二审法院的判决依据是:
接触容易带有明显恶意侵权,侵权获益大,损害了互联网市场的商业环境。是严重的侵权行为,应该严厉赔偿。因此,终审判决结果显示,联络易赔偿腾讯的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由350万元调整为654.38+00万元。
而且联络易还需要立即停止通过更名、授权、合作、销售后台系统等方式变相运营销售联络易微信管理系统,停止实施通过破解用户协议等方式阻碍微信、破坏微信软件正常运行的行为;
立即停止联系微信管理系统的运营、销售、宣传、推广、下载等行为,并在Sina.com首页连续十天刊登声明,向腾讯道歉,消除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