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签名可以作为商标申请吗?如何申请?在线等待?

目前我认为没有。

《商标法》第一章第八条明确规定:

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相区别的可见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立体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都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

“电子签名”一般指“与电子记录相关联或在逻辑上相关联的电子声音、符号或程序,其由某人为了签署电子记录而签署或采用。也就是说,电子签名不是可见标志,其显著性不强,不应作为商标注册。

但值得注意的是,“声音”已被纳入2011年9月的商标法修正案草案。以后能不能注册还有待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