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算作不知情的商标侵权?

商标侵权是指行为人销售其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并且能够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的行为。根据法律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具有显著特征,易于识别,并且不得与他人先前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侵犯商标权需要证明是合法取得或者由提供者提供的,才不会引起刑事责任,不承担赔偿责任。在使用商标或注册商标时,要注意是否存在侵权或违规行为。如有争议,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不知情的商标侵权是指行为人销售其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并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的。

法律上侵犯商标权的赔偿标准是:按照权利人因侵权所遭受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应当参照商标许可费的倍数合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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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八条

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相区别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立体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都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

商标法第九条

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具有显著特征,易于识别,并且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商标注册人有权标明“注册商标”或注册标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