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转让和企业转让有什么区别?

1.商标转让是买卖双方自愿转让的结果。卖家希望转让商标,解决商标闲置问题,寻求商标本身的价值。买家希望通过购买商标获得商标的专用权,也可以直接在商标原有的知名度上进行操作,对双方来说是双赢的。

而商标转让是在买卖双方都愿意的情况下被迫转让或者不发生的,所以交易中的出发点是完全不同的。

2.商标转让后,不能再主张以前的一些侵权行为,核准公告期满后商标权归其所有;

商标转让具有溯及力,即继承人可以对转让前的侵权行为主张权利。

3.商标转让自导致转让的客观事实发生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继承人可于当日取得商标专用权;

商标转让需要经过商标局的严格审查,在商标公告发布且无人提出异议后,才能享有商标专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