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异议需要多长时间才能有结论?
商标被异议需要六个月到一年的时间。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对初步审定后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的,商标局应当听取异议人和被异议人陈述的事实和理由,依法作出异议决定。如果反对者不服,可以申请复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五条
对初步审定并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的,商标局应当听取异议人和被异议人陈述的事实和理由,经调查核实后,自公告期满之日起12个月内作出是否核准注册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异议人和被异议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
商标局不予注册,异议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天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作出复审决定,并书面通知异议人和被异议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异议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