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投放是一种迂回的说服策略。
80年代后,市场上出现了影视剧植入式广告的专业机构,专门对接广告主和电影制作方,在影视作品中展示品牌和产品的有效信息。此后,植入式广告越来越受到重视。
因为植入式广告不仅有利于广告主和品牌,还可以节省一部分影视剧成本。经过近30年的发展,植入式广告已经广泛应用于电影、电视、游戏、综艺等媒体。植入式广告的流行不仅让电影制作方提前收回成本,也让品牌商获得了巨大的利益。这种互利共赢的合作模式,才是植入式广告行业经久不衰的法则。
在1987中,学者Steortz提出植入式广告是仅在电影、电视节目或音乐中植入品牌、包装、商标或商品的行为。在Miher1990的文献中提到植入式广告的投放情境是电影而不是广告,这是一种潜意识的诱惑。
1944,学者Balasubramanian在文章中提出,通过付费的方式将产品和品牌信息植入影视剧。2001,学者Karrh提出植入式广告是一种营销手段。它将产品、品牌或企业名称植入影视剧中,最终目的是实现一种营销推广手段。
拉塞尔& amp在2005年发表的文献中,Belch提到,植入式广告意味着有目的地将品牌融入娱乐媒体。Cowley在2008年指出:植入式广告是一种新的推广策略,它将广告与产品品牌信息相结合,嵌入影视剧和娱乐节目中,使受众在不知不觉中接受“植入”的信息。
Sunilthomas在2011发表的文章中提到,“产品植入”、“品牌植入”、“品牌内容整合”会直接影响消费者的消费行为。由于“植入”的特殊性,受众或消费者往往会忽略其中的商业信息。
本文将植入式广告定义为广告主或品牌通过付费的方式,将其品牌或产品战略性地融入影视剧等媒体,使受众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植入式广告,最终达到其品牌推广目的的一种信息传播方式。
影视剧是目前植入式广告的主要载体。目前众多植入式广告形式中,影视剧植入式广告最为常见,也相对成熟。在关注度高的影视作品中,几乎都有植入式广告的身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