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该如何应对美国337条款?

媒体在报道中美贸易时经常提到“337条款”。看来这篇文章在中美贸易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那么,“337条款”是什么意思呢?遇到“337条款”案件怎么办?

所谓337条款,是指如果任何出口到美国的产品被设计为侵犯美国的在先知识产权,美国的专利和商标的所有者可以根据美国海关法1930的337条款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提交“申请”,以保护自己的权利,如专利、商标、版权和商业秘密,免受进口商品的侵犯。

在美国,解决知识产权侵权问题主要有三种方式:一是与知识产权人签订许可协议;二是权利人在美国地方法院提起侵权诉讼;第三,权利人请求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根据美国《海关法》第337条进行调查。因为ITC调查耗时少,成本低,而且一旦认定侵权,就有可能发出“全面排除令”,可以排除所有进口到美国的同类侵权产品,非常有利于保护知识产权人,并可能对中国对美出口企业造成致命打击。

中国正在成为世界制造中心之一,中国公司有能力自己做研发。中国出口到美国的产品,技术含量越来越高,与专利权的关系更加密切。由于其对美国竞争对手的威胁越来越大,涉及337调查的案件肯定会越来越多。

随着中国对美贸易的数量和种类不断增加,中国企业在美国面临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也越来越多。在过去三年中,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发起了61起涉及337条款的调查,其中15起涉及47家中国企业。今年5月,中国8家主要生产电池的企业遭遇了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的337条款调查。如何应对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依据337条款对中国企业和产品进行调查?

根据专家的建议,我们必须注意以下四个方面:

攻略一:如果不想被337条款针对,一定要注意两点:避免侵犯他人专利权;建立自己的知识产权保护。

应首先进行专利检索,以确定是否可能涉及产品的美国专利或产品制造方法的美国方法专利。如果有侵权的可能,可以通过替换非专利方法来避免侵权。你也可以从专利所有人那里获得许可,或者与美国进口商达成协议,由进口商承担侵权责任。在美国一定要保护好自己的商标,不要侵权。这项工作需要非常小心,因为在美国,颜色、颜色组合、声音,甚至气味都可以是商标保护的主体。

攻略二:当美国专利和商标的所有人认为中国企业侵权时,可以发出“停止侵权警告函”,要求当事人停止侵权,也可以建议当事人向专利所有人取得专利许可。

收到这封信后,有关各方应立即咨询美国专利代理机构,并尽快决定解决方案。如果相关方未能回复此信,专利所有人将在美国就专利侵权提起直接的法院诉讼或ITC调查。

攻略三:337条款是美国企业防止竞争对手进入美国市场的保护性措施。

对于“337条款”案件,如果企业不应诉,就意味着败诉,意味着企业将长期失去在美国的出口市场。可能比反倾销更可怕——因为反倾销只是提高关税,而且有时间限制;如果337条款调查成立,出口商的产品可能被永久排除在美国市场之外。按照国际贸易委员会的程序,如果美国权利人向行政法官提交动议,我国涉案企业只有6个工作日的时间提出异议。所以要认真考虑是否及时做出回复。

千万不要忽视调查,也不要冒险期待同样被列为侵权人的其他公司站出来应诉。你应该马上联系熟悉这项业务的律师,主动面对美国人的挑战。

攻略四:选择美国律所时,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律所必须熟悉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的程序;事务所最好位于华盛顿特区,或者在华盛顿特区有分支机构;这家公司专门从事商标和专利代理。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