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具标识的标志项目

灯具应在明显位置上清晰、耐久的标有下列项目:

⑴灯具型号。

⑵以伏特(V)标明灯具的额定电压或额定电压范围。额定电压仅为250V 除外。

⑶电源种类符号。

⑷以赫兹数(Hz)标明灯具的额定频率或额定频率范围。

⑸以瓦数(W)标明灯具光源的额定功率或数个光源的最大额定功率。

⑹适于Ⅱ类灯具的地方,标上相应的符号。

⑺适于Ⅲ灯具的地方,标上相应的符号。

⑻灯具的防尘、防潮。防潮外壳防护等级分类符号,仅在有要求时标出。

⑼灯具制造厂名或商标。

图标符号的高度(不包括字母和数字)不应低于5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