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专用许可被许可人能否再许可给他人?

商标被许可人可以被重新许可,只要商标注册人和许可人协商清楚。

法律分析

1.医疗费用:医疗费用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费、住院费等收据凭证,结合病历、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2.误工费: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费和收入确定。3.护理费: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收入、护士人数、护理期确定。4.交通费:交通费按照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同人员为就医或转院治疗而发生的实际费用计算。5.住院伙食补助:住院伙食补助可参照当地国家机关普通工作人员伙食补助标准确定。6.营养费:营养费根据受害人残疾情况,参考医疗机构意见确定。7.伤残赔偿金:根据受害人的伤残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申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计算伤残赔偿金,自伤残之日起计算为20年。但60周岁以上的,每增加一年,年龄减少一岁;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四十三条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许可人应当将商标使用许可情况报商标局备案,由商标局予以公告。未经备案,不得将商标许可用于对抗善意第三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