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异议和商标纠纷有什么区别?

商标异议和商标争议有以下区别:

1.商标异议与商标争议的本质不同;

2.商标异议和商标争议的内容不同;

3.提交时间不同;

4.不同的申请人;

5.原因不一样;

6.其他区别。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五条

对初步审定并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的,商标局应当听取异议人和被异议人陈述的事实和理由,经调查核实后,自公告期满之日起12个月内作出是否核准注册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异议人和被异议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

第六十条

有本法第五十七条所列行为之一,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引起争议的,当事人应当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