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山区首比商标质押公司

可以用,而且必须用。《担保法》第七十九条规定,以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或者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出质人和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其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该规定明确了我国商标权质押采取有效登记原则,不需要转移商标权的占有。因此,商标所有人仍然享有商标专用权,这是由商标权本身的性质决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