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侵权中如何判断相似性
法律主观性:
商标损害他人已有的在先权利,或者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具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则该商标侵权。此外,《商标法》第57条还规定了多种商标侵权行为。《商标法》第三十二条《商标法》第五十七条
法律客观性:
商标近似是指与原告注册商标相比,被控侵权商标的字体、读音、含义或者图形构成、颜色近似,或者其要素的整体结构近似,或者其立体形状、颜色组合近似,容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的来源产生误解或者认为其来源与原告注册的商品有特定联系。人民法院大致按照以下原则确定商标:(1)以相关公众的普遍关注度为标准;(2)既要对商标的整体进行比较,又要对商标的主要部分进行比较,比较应当在比较对象孤立的情况下单独进行。(3)判断商标是否近似,应当考虑请求保护注册商标的显著性和知名度。【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第1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