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药师对药品的名称有什么要求?

1.药物的通用名

国际通用药品名称(INN),世界卫生组织推荐,中国药典使用的名称也是通用名称;

药物的通用名通常是指活性原料药,而非最终药物,是药学研究人员和医务人员使用的同一名称;

一种药物只有一个通用名,是在新药申请过程中向世卫组织提出的。它不受专利保护,不能与现有名称相同或与商品名近似。

CADN是中国药品的通用名,是中国药品命名的依据。

2.

化学名称

准确描述药物化学结构的名称;

根据国际纯粹与应用化学学会、中国化学会和美国的原则;

命名的基本原则:选取某一特定部分作为矩阵,规定矩阵的排序方法,其他部分视为取代基;手性化合物规定了三维构型或几何构型。

3.别名

:商号也叫品牌名;

一种药品往往由多个厂家生产,同一种药品可以有多个商品名;

商号可以像商标一样注册和申请专利保护;

商品名选择原则:不能暗示药物的疗效和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