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山区离婚处理地点和时间

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宝山区张玲路2号,每周二、三、四上午8:30-10办理离婚登记。

一、宝山区民政局离婚时间

民政局的上下班时间要严格按照市、县、区政府的文件通知精神。通常周一到周五,周六周日是法定周末。工作时间:上午8-12,下午2:30-5:30。所以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的时间是一样的。

二、离婚有哪些程序?

离婚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下的程序也不同。

1,协议离婚

首先,双方需要签订离婚协议,对孩子的财产和抚养权进行分配,然后去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需要携带以下资料:

(1)双方常住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双方的结婚证;

(3)双方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

(4)提交近期两寸单人免冠照片两张;

(5)离婚登记现场,双方应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2.诉讼离婚

一方需要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提起离婚诉讼,需要向法院提交起诉书和以下资料:

(1)原告身份证原件;

(2)夫妻关系证明(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结婚证或婚姻状况证明);

(3)夫妻拥有共同财产的证明(财产清单等。,也可在开庭时提交);

(4)有子女的,还应提交其出生证明和户口本。

3.离婚需要什么证件?

(一)双方选择协议离婚的,办理离婚登记需要携带的证件为:

1,结婚证;

2.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3.离婚协议;

4.带两张近期半身照片,每张1寸。

(2)双方选择诉讼离婚的,办理离婚登记应携带的证件为:

1,结婚证;

2.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3.生效法律文书(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

4.带两张近期半身照片,每张1寸。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事项的协商一致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有关组织可以进行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赌博、吸毒等不良嗜好;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

(五)其他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离婚后,双方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