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命名原则的命名原则

品牌命名的原则是:

(1)合法性原则。合法是指受到法律保护,这是品牌命名的首要前提。

(2)易读易记原则。品牌名称只有易读易记,才能有效发挥其识别和传播功能。品牌命名要简洁、独特、新颖、响亮。比如红豆,动感地带,上好佳。

(3)尊重文化、超越地域限制的原则。即适应消费者的文化价值观和潜在市场的文化价值观。

(4)不含糊原则。品牌命名能让消费者思考。比如金利来。

(5)隐含产品特征的原则。从产品的特点、功能、形态等属性来给产品命名,让消费者从名字就能一眼看出是什么。如五粮液、雪碧、佳洁士、创可贴、活力和商务通。

(6)扩展性原则。一个没有特定含义,没有负面效应的品牌名称,更适合未来的品牌延伸。比如索尼的名字,无论是中文还是英文,都没有特定的内涵。仅从名称上看,它不会与任何类型的产品联系在一起。这样,品牌就可以延伸到任何产品领域。

子曰:“名不正,言不顺,言不顺,则一事无成”!

一个好的名字是一个企业和一个产品所拥有的永久的精神财富。

企业只要注册了名称和商标,就拥有名称的专用权。

一个好的名字,总能唤起人们美好的联想,鞭策和鼓励它的拥有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