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源义务有哪些
开源义务有要通过BSD开源协议,因为BSD开源协议是一个给予使用者很大自由的协议。基本上使用者可以”为所欲为”,可以自由地使用,修改源代码,也可以将修改后的代码作为开源或者专有软件再发布。
但”为所欲为”的前提当你发布使用了BSD协议的代码,或则以BSD协议代码为基础做二次开发自己的产品时,需要满足三个条件:
1、如果再发布的产品中包含源代码,则在源代码中必须带有原来代码中的BSD协议。
2、如果再发布的只是二进制类库/软件,则需要在类库/软件的文档和版权声明中包含原来代码中的BSD协议。
3、不可以用开源代码的作者/机构名字和原来产品的名字做市场推广。
与BSD开源协议类似的是Apache Licence 2.0。
Apache Licence是著名的非盈利开源组织Apache采用的协议。该协议和BSD类似,同样鼓励代码***享和尊重原作者的著作权,同样允许代码修改,再发布。
需要满足的条件也和BSD类似:
1、需要给代码的用户一份Apache Licence。
2、如果你修改了代码,需要再被修改的文件中说明。
3、在延伸的代码中(修改和有源代码衍生的代码中)需要带有原来代码中的协议,商标,专利声明和其他原来作者规定需要包含的说明。
如果再发布的产品中包含一个Notice文件,则在Notice文件中需要带有Apache Licence。你可以在Notice中增加自己的许可,但不可以表现为对Apache Licence构成更改。
Apache Licence也是对商业应用友好的许可。使用者也可以在需要的时候修改代码来满足需要并作为开源或商业产品发布/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