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区工商行政管理局营业时间

八点半到十二点;14时30分至18时30分;

1,负责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起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工商行政规章政策;

2.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企业常驻外地代表机构的登记和监督管理,承担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责任;

3、承担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负责市场交易和网上商品交易及相关服务的监督管理;

4.承担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责任,组织开展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按照分工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系统建设,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5.负责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对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6、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价格垄断以外的限制竞争的反垄断执法工作,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等经济违法行为;

7、负责对经纪人、经纪机构和经纪活动的监督管理;

8、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督管理拍卖行为,负责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9.指导广告业发展,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

10,负责商标注册和管理,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处理商标纠纷,加强驰名商标的认定和保护,负责特殊标志和官方标志的注册、备案和保护;

11.组织指导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商品交易市场的信用分类管理,研究、分析和发布市场主体登记基础信息、商标注册信息等,并为政府决策和公众提供信息服务;

12,负责对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的服务、监督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