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与商标标识的区别

法律主观性:

商号和商标的区别如下:1。不同商标的注册申请是要严格遵守《商标法》的相关规定的,所以与注册商标相关的权利受《商标法》保护。商标权属于知识产权,受法律高度保护。国家没有制定专门的商号法律,商号主要依据《公司法》或《企业登记管理条例》进行登记。商号权属于姓名权,受法律保护略少。第二,不同商标的作用主要是用来区分商品,代表商品的信誉,必须与其所附着的某些特定商品相联系而存在。商号主要用于区分企业,代表制造商的信誉,必须与商品的生产者或经营者联系在一起存在。第三,适用范围不同。《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期限为十年。商标专用权没有地域限制。商标专用权有全国范围,甚至可以扩展到全球范围。商号权没有法定期限,会让企业生死与共;商号权的适用范围是有限的,仅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管辖地理范围内有效。第四,注册原则不同。我国商标注册实行“自愿注册和强制注册相结合”的原则,规定除药品和人用烟草制品外,其他商品是否申请注册商标遵循自愿原则。商号注册适用“强制注册”原则。企业商号的取得必须经有关部门登记,未经登记的商号不得使用。

法律客观性: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三条企业申请登记时,企业名称由登记主管机关核准。企业名称经核准登记后方可使用,并在规定的范围内享有专用权。《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违反本规定,登记主管机关对下列行为视情节予以处罚: (一)使用未经核准登记的企业名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责令停止经营活动,没收违法所得或者处以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二)擅自变更企业名称的,给予警告或者处65438+万元以上65438+万元以下罚款,限期办理变更登记;(三)擅自转让或出租自己的企业名称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