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牌化妆品好不好?

化工原料可以瓶装成名牌化妆品!!!!

美宝莲、曼秀雷敦等化妆品都是地下工厂生产的,化工原料放在空瓶里就变身“名牌化妆品”!近日,白云区人民法院对这起假冒注册商标案作出一审判决:主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20万元。

据检察机关查明,2005年4月起,潮阳人周、、黄、、郑等人建立地下作坊生产假冒化妆品。该地下作坊隐藏在白云区太和镇石湖村杜尚街二巷、三巷、四巷的出租屋内。4巷的出租房是一栋三层小楼,作为生产车间使用。二巷、三巷的出租房作为仓库,存放原料、化妆品、成品、半成品。

周等人还雇佣20余名工人从汕头或广州东圃的化工原料市场购买白凤凰油、硬脂酸、香料等化工原料,并从汕头带回部分假冒注册商标的化妆品空瓶、标识、包装盒等。

这些人按照化工原料说明书的要求,将购买的化工原料按照一定的比例混合搅拌,形成一定浓度的液体或固体,然后将那些液体或固体装入假冒各种化妆品品牌的空瓶中,包装好。黄负责将“化妆品”开到白云区兴发广场新天地配套摊位存放,并公开批发销售。

2005年6月9日,公安机关在该地下作坊抓获周、黄,同时查获资生堂、玉溪、兰蔻、小护士、欧莱雅、SK-II、CD、玉兰油、多芬、旁氏等一批知名品牌化妆品、包装盒、空瓶、软管、半成品、商标等假冒品牌,价值人民币567万余元。

白云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周、黄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同一商标,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

法院一审判处主犯周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20万元;从犯黄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