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侵权被起诉的后果

法律分析:对于商标侵权行为,被侵权人可以请求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权采取以下措施:

(1)责令立即停止销售;

(二)收缴并销毁侵权商标标识;

(三)消除现有商品上的侵权商标;

(四)收缴直接用于商标侵权的模具、印版或者其他作案工具;

(五)前四项措施不足以制止侵权行为,或者侵权行为难以与货物分离的,责令并监督销毁侵权货物;

(6)根据情节处以侵权所得利润五倍以下的罚款。

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侵权所遭受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应当参照商标许可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按照上述方法确定的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赔偿数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所列行为之一,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引起争议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或者部分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一十三条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二百一十四条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二百一十五条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