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茅台总会记住“国酒”的称号?

“国酒茅台”商标行政诉讼案落下帷幕。6月38+03日,贵州茅台集团发布声明称,申请撤回“国酒茅台”商标行政诉讼案,“向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及各有关方面表示诚挚的歉意”。

茅台的失败毫无悬念。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的意见可谓平和而正直:“国酒”具有“中国最好的白酒”和“国酒”的质量评价含义,茅台集团提交的证据不能证明“国酒”具有其他更强的含义。如果该字样成为茅台集团注册商标的独占部分,容易对市场公平竞争秩序造成负面影响,故决定不予核准注册。

奇怪的是,贵州茅台集团不仅没有接受这样的结果,反而将国家商标委员会告上了法庭。但是你的“国酒”是吹牛,但是国家商标委员会的“国”是货真价实的。虽然茅台有权起诉,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也已依法立案,但谁都知道茅台打不赢这场官司。以国酒为目标是可以的,但如果各行各业的商家竞相注册使用国字头商标,市场上充斥着“国X”,那将是怎样的丑闻?

我们也应该看到,茅台在这种荒谬的诉求上坚持了相当一段时间。自2001以来,茅台九次申请“国酒”商标,均未成功。到2012年7月,国家商标部门宣布“国酒茅台”商标通过初审,但审核结果遭到业内酒企的一致反对。五粮液、汾酒等企业均认为“国酒”商标不应由茅台独家注册。2016年底,国家商标局决定不予注册“国酒茅台”商标。2017茅台集团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复审申请。今年5月25日,商标局再次作出不予核准注册该商标的决定。于是,就产生了文章开头的官司。

为什么茅台一直坚持这样的扩张?明眼人一看就知道,表面上是注册商标打官司,实质是营销。把自己和“国酒”联系起来,对品牌有增值作用,但这样的营销是危险的,国家不可能为一个企业背书。

事实上,广告法早就禁止使用“国酒”字样。像“最XX、全国、国际、世界一流”这样的字眼,都是《广告法》禁止的。这本来是社会常识,但企业为了盈利,难免心存侥幸,总想把违规的球踢进门。所以,为了杜绝这种闹剧,需要有人为此付出代价,这包括两个方面。第一,被拒绝后继续要求注册的,收取行政资源损失费。二是未成功注册就提前使用违法商标的,将受到严厉处罚。

来源:钱江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