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字商标侵权

第一,要有违法行为。即行为人客观上使用了注册商标,没有取得商标权人的许可或者其他法律依据,其行为是违法的。行为人在开始时没有得到商标注册人的授权或者许可而使用商标,但后来得到了许可或者追认,或者商标注册人在得知这种情况后不予理会并表示默许,都不违法。第二,必须有危害结果。商标权是一种无形的知识产权,损害结果可能是有形的物质损害,也可能是无形的经济损失,或者两者兼有。具体可以表现为商标所有人产品销量下降,利润减少,由于侵权行为的制止导致生产成本增加,商标信誉下降,消费者投诉增多。第三,损害后果与违法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即损害后果由违法行为直接造成。这种因果关系是多样的,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如假冒注册商标的行为;还有间接因果关系,比如为侵权行为提供仓储、运输、邮寄、隐匿等便利条件。如果损害结果是由一系列行为造成的,即多因一果的情况,如行为人伪造商标标识、中间人负责运输、销售者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等,则行为人可能成为侵权人,构成商标侵权。第四,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故意是指行为人主观上明知他人的商标已经核准注册,自己无权使用,但仍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过失是指行为人在主观上应当知道他人的商标已经核准注册的情况下,仍然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他人的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