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优先权的取得方法是什么?
如何获得商标优先权一、处理方式
申请优先权文件有两种方式:
(一)委托在商标局注册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2)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商标注册大厅办理(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申请人也可以到北京市海淀区道左庙9号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行政办公大厅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商标局办公)。
获得商标优先权II的方法是什么?程序
(一)委托商标代理机构的,申请人可以自愿选择在商标局注册的任何一家商标代理机构办理。所有在商标局注册的商标代理机构都在?机构?排成一列。
(2)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商标注册大厅的,可以经过以下步骤:
准备申请?在商标注册大厅受理窗口提交申请?在编码窗口中输入收据条形码?在付款窗口支付申请费。
三、申请文件的准备
(一)拟提供的申请文件
1.申请提供优先权证明文件;
2、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提交申请人主要资格证明文件的复印件(营业执照、身份证等。)盖章或签字确认,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原件比对后返还);委托商标代理机构代理的,应当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四、具体要求
1.申请书应打字或打印。
2.申请人应当在提供优先权证明申请书上盖章。
动词 (verb的缩写)费用支付
每件优先权申请应当缴纳100元的费用。
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商标局应当从商标代理机构的预付款中扣除费用。
不及物动词支持文件的集合
如果申请文件齐全,申请程序符合要求,商标局将邮寄优先权证明给申请人。
如果委托给商标代理机构,商标局会将优先权证明邮寄给商标代理机构。
七、注意事项
1.申请人填写的地址、邮政编码和电话号码应详细准确,便于联系。
2.申请人提供的商标、商品或者服务类别、指定商品或者服务等原始申请材料应当准确。
3、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商标局一般在申请人提交申请后4周内,按照申请表中填写的联系地址向申请人邮寄《优先权证明》;如果委托给商标代理机构,商标局会将优先权证明邮寄给商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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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禁止条款
1.商标法规定,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一)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者近似,与中央国家机关所在地的特定地名或者标志性建筑的名称、图形相同的;
(二)同外国的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相同或者近似的,但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
(三)与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
(四)与表明实施控制和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
(5)一样的?红十字会?、?红月?名称和标识相同或者近似;
(六)带有民族歧视的;
(七)夸大宣传和欺骗性;
(八)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或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熟知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使用。但是,除非该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是集体商标或证明商标的一部分;使用地名的注册商标继续有效。
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的名义注册,并由该组织成员在商业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
证明商标是指由具有监督商品或服务能力的组织控制,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个人使用,用以证明该商品或服务的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
2.但是,下列标志未经使用并取得显著特征且易于识别的,不得注册为商标:
(一)仅指该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和型号;
(二)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等特征的;
(3)缺乏鲜明的特色。
3.禁止复制、模仿、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
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申请注册的商标,是他人抄袭、模仿或者翻译的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引起混淆,不予注册,禁止使用。
在不同或者不相似商品上申请注册的商标是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可能损害该驰名商标注册人利益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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