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是物权还是债权?

法律分析:知识产权不是财产权。知识产权属于民事权利的范畴,是与人身权、物权、债权并列的一种民事权利。知识产权:公民或法人及其他主体依法对其智力创造或创新活动所产生的智力产品享有的专有权利,又称“智力成果权”、“无形财产权”,主要包括由发明专利、商标、工业设计等构成的工业产权,以及由自然科学、社会科学、文学、音乐、戏剧、绘画、雕塑、摄影、电影等作品构成的著作权(版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三条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是权利人对下列客体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

(一)作品;

(二)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三)商标;

(四)地理标志;

(五)商业秘密;

(六)集成电路的布图设计;

(七)植物新品种;

(八)法律规定的其他客体。

第二百三十三条财产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和诉讼解决。

第二百三十四条对物权的归属和内容有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

第二百三十五条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债权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

第二百三十六条物权受到损害或者可能受到损害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碍或者危险。

第二百三十七条不动产或者动产受到损害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修复、重做、更换或者恢复原状。

第二百三十八条侵犯财产权给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依法要求赔偿损失,或者依法要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第二百三十九条本章规定的保护财产权的方法,可以根据侵犯权利的情况分别适用或者合并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