踏浪的电动车
踏浪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5年。公司注册资金一亿元;年产电动车30余万辆。是中国电动车行业民营骨干企业之一。 公司自成立以来,即致力于高标准、高质量的定位方针,“弘扬中华文化、打造民族品牌” 是公司的核心理念。长期以来公司始终坚定不移地走品牌路线,企业也在不断稳定、快速、健康、可持续的发展着;踏浪公司勇于承担社会责任,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用真情回报社会。公司经过不懈努力,已经取得了长足的发展,踏浪品牌在消费者中获得了广泛的认知。公司董事长张曰富先生提出并倡导的‘亲情、仁爱、互助、和谐’的企业文化八字方针,为公司的企业文化建设与发展指明了方向,奠定了坚实的动力基础。近年来踏浪公司凭借着不断发展的企业规模、卓越的品牌影响力、雄厚的经济基础、先进的经营理念以及优质的产品和服务,年产销量在行业内逐年递增,现已成为中国电动车行业的领军品牌。产品畅销全国30多个省市,销售服务网点多达3000多家,在国内电动车市场得到了广大消费者的认可,在中国电动车市场享有极高的美誉度, 进入2010年来,踏浪公司注册资金一亿元人民币,其中投资2千万元购买土地80余亩,投资5千万元巨资建设花园式新厂区,占地五万余平方米,拥有生产车间和库房,八条自动化生产流水线,预计年生产能力达100万台以上,办公区及员工生活区设施齐全,环境优美。新的厂区建成后,集销售、生产、物流为一体及现代化的办公条件,是踏浪员工学习、生活的好去处。2009年公司先后在全国十多个省市电视台做广告宣传。同时投拍了《乡村爱情》、《老大的幸福生活》等家喻户晓的热播剧,对踏浪品牌的纵深推广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为此公司总投入资金三千万余元广告费。目前,踏浪电动车在社会保有量已经突破100万辆;其中,2009年销售达到16万辆。预计2010年销量达到30万辆以上。天津踏浪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5年,注册资金一亿元,是中国电动车行业骨干企业之一。 2012年4月,踏浪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认定,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发的“中国驰名商标”荣誉称号。中国驰名商标依法受到优于普通注册商标的特别保护。
“中国驰名商标”(well-knownmarks of China)是指经过有权机关(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或人民法院)依照法律程序认定为“驰名商标”的商标。根据国家工商总局2003年4月17日颁布的《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驰名商标是指在中国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