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假货的法律定义是什么?
法律分析:1。假冒商品:在制造商品时,逼真地模仿他人产品的外观,或者擅自复制、销售已受知识产权保护的产品,以假冒他人产品。在当前市场上,主要表现为冒用和伪造他人商标、标志;冒用他人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厂名、厂址;冒用优质产品质量认证标志和生产许可标志的产品。
2.假冒伪劣商品:是指生产、经销的商品违反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其质量、性能指标达不到我国已公布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规定的要求,甚至是无标准生产的产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第四十九条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产品,下同)货值金额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条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