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如何办理许可手续?

一.简要说明

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合同,授权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应当自商标许可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将合同副本报送商标局备案。许可人可以自行到商标局商标注册大厅或者委托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注册手续。

二、加工步骤

(一)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注册的,申请人可以自愿选择国家认可的任何一家商标代理机构办理。所有在商标局注册的商标代理机构都在“代理机构”一栏公布。

(2)申请人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申请商标注册的,可以按照以下步骤办理:准备申请文件→在商标注册大厅受理窗口提交申请文件→在编码窗口输入回执条码→在缴费窗口缴纳申请费。

三、申请文件的准备

(一)需提交的申请文件

1.将注册商标许可给被许可人的,应当提交商标许可合同备案申请书。

2.申请人为自然人的,提交能够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如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加盖申请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复印件,或者经公证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复印件。

4.如果合同是用外文书写的,应附上相应的中文译文。

5.如果是自己去商标注册大厅,要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6.委托商标代理机构的,还应当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2)具体要求

1.所有文件应书写工整、清晰,备案申请书应用打字机打印。

2.许可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上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加盖申请人的公章,外国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人签字。

3.申请表应符合以下要求:

(1)申请表中许可人的名称、注册证号、商品或者服务名称应当与商标注册证中注册人的名称、注册证号、商品或者服务名称完全一致。

(2)许可使用的商品或者服务不得超出《商标注册证》核定使用的商品或者服务范围。

(3)许可期限不得超过《商标注册证》上的有效期。

(3)商标许可合同必须具备以下条款:

1.许可商标名称及其注册证号。

2、许可商品和服务的范围。

3.许可使用的期限。

4.许可人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的规定。

5.被许可人在使用被许可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原产地的条款。

四。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费每申请一份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应向商标局交纳300元,代理费300元。委托商标代理机构的,申请人应当向商标代理机构缴纳申请费和代理费,商标局收取的申请费从商标代理机构的预付款中扣除。

动词 (verb的缩写)商标许可合同备案通知书的领取商标许可合同备案申请经审查齐全,符合商标许可合同备案有关规定的,商标局予以备案,并将备案通知书邮寄给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

不及物动词有关注意事项

1.许可人必须是注册商标所有人或注册商标所有人授权的许可人,被许可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2、商标许可合同备案手续由许可人办理。

3.通过一份合同许可被许可人使用一个以上商标的,许可人应当按照商标数量提交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申请书,但只能提交一份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副本,其他申请应当提交合同副本,并注明原合同所在地。

4.通过一份合同许可多个被许可人使用一个商标的,许可人应当按照被许可人的数量提交商标许可合同备案申请,但只能提交一份商标许可合同副本。

5.商标注册人可以在许可合同中授权被许可人将商标再许可给第三方,或者出具相应的授权委托书,授权被许可人将商标再许可给第三方。被许可人将注册商标再许可给第三方的,应当提交与原许可人签订的含有允许其向第三方使用该注册商标内容的合同原件,或者由原许可人出具相应的授权委托书。如果上述合同或授权委托书已在商标局备案,许可方在办理新的分许可备案时,仍应提交上述合同或授权委托书的原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在多次分许可的情况下,许可方在办理分许可备案时,应提交从第一次许可到当前许可的商标的合同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

6.商标转让申请未获商标局核准时,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不能以受让人名义备案。

7.对不符合要求的商标许可合同备案申请,商标局不予受理或者通知许可人补正。许可人应当在收到通知之日起1个月内,按照商标局指定的内容进行补正,并连同补正通知邮寄或者直接送达商标局。

8.依法订立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一旦在约定的时间和条件生效,就对合同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是否备案,不影响合同本身的法律效力。但是,合同当事人在订立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时明确约定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向商标局备案作为合同生效的条件的,除外。

9.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提前终止的,许可人和被许可人应当自双方签订终止协议或者法院、仲裁机关作出终止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向商标局备案。

10.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公告刊登在每月出版的第二期《商标公告》上,主要内容有:商标注册号、商标、许可方和被许可方名称、许可商品、许可使用期限等。

11.商标使用许可合同通过商标代理机构备案,商标局将相关文件发送给商标代理机构。

12.申请变更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应当提交企业登记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

七。商标许可合同示范文本

特别声明

以上内容并非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或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正式发布。所以所有内容都是指导性的,没有法律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