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申请被驳回怎么办?

商标申请被驳回怎么办?商标审查结论决定了商标是否注册,也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企业商标权益的成立。但由于商标审查员知识水平的客观原因或主观原因,可能存在不同程度的主客观不一致。特别是由于商标注册申请审查案件的特殊性,申请人不可能在申请书中全面反映其申请的客观情况,只有在被驳回后才有机会全面提供给商标评审机关。因此,对于驳回商标注册申请的救济,有必要设置驳回复审程序。商标申请被驳回后,商标局会给出驳回理由。申请人对驳回理由不服的,应当在收到驳回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委托本所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驳回复审不成功有两种方案:方案一:回避驳回理由,申请新的商标注册;方案二:将商标评审委员会诉至北京市一中院,继续通过行政诉讼陈述申请人的正当理由。当然,对北京市一中院判决不服的,也可以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申诉,坚决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商标复审被驳回的,商标申请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1、商标复审驳回申请书、驳回复审委托书;2.商标反驳通知书原件;3.申请人的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复印件;4.相关证明材料和实物证据(可包括:企业简介及企业获得的各种荣誉;企业近三年的销售额、广告费用及相关财务信息;公司媒体报道或照片广告的复印件;企业销售的产品外观原件或复印件;能够证明企业产品知名度的其他证据材料;能够证明企业产品知名度和销售量的合同、协议等其他证据材料;商标的真实含义、设计思想、专业设计证书、文字材料等。)商标驳回复审的好处:1,多一次沟通和讲道理的机会。2.可以有效的拖延时间。一些商标由同一申请人申请。3.取证时限可以大大缩短。4.商标的附加值很容易增加商标的申请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