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代理药品进入国家医保目录。

进入医保目录进行药品审批

项目名称:医保目录药品审批

类别:非行政许可审批

管辖范围: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现行版)的药品;符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布的标准的药品;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正式进口药品和其他符合要求的药品。

执行依据:《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的通知》(冀劳社〔2005〕18号)。

受理条件:获得国家医药产品管理局药品注册批件、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注册批件(内资或合资)或国家医药产品管理局进口药品注册证的药品均可列入目录。

申请材料:

1河北省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登记表

2、国家医药产品管理局药品注册审批、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注册审批(内资、合资)。

3、国家医药产品管理局进口药品注册证(进口)

4.使用说明

5.外部包装盒

处理程序:

1,单位适用;

2、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初审和汇总;

3、省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

承办部门:唐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险处

地址:唐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复习方法:书面复习

审批机关:唐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主办单位:韩联系电话:0315—2802700。

审稿人:莫焕颜联系电话:0315—2802700

办理时限: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

收费标准:不收费。

宣传范围:对公众开放

开放形式:网络

开放时间:长期开放

服务承诺: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汇总,并上报省办。

对口单位投诉渠道:如对初裁结果不满意,可通过公开电话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室投诉。

工作纪律:不索取或接受申请人的财务,不谋取其他利益,不擅自变更或改变办理程序,不越权或滥用职权。

监督环节:自受理之日起,通过如实填写行政权力动态运行表,接受监察部门的监督。

责任追究:按省市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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