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标志与商标的区别和联系
地理标志和商标都是标记权,有很多相似之处。两者还是有很多区别的,我们可以通过把握客观性、公私性、时间性这些要素来区分。地理标志又称原产地名称,是一个国家、地区或地方的地理名称。原产地标记,也称为来源标记或原产地名称,由名称、标志或符号组成,以表明商品原产于特定的国家、地区或地方。尽管原产地标记和地理标志都具有表明被标记商品来源的功能,但原产地标记只表明商品的产地。地理标志和商标的区别在于:
(1)地理标志用于区分其他地方的同类产品,而商标与生产者关系密切:同一地方不同生产者生产的同类产品,只能通过商标来区分。
(2)商标可以转让,但地理标志不可以。
(3)客观性不同:地理标志是几千年历史的积累,是客观存在的,而商标是个人或少数人主观努力的结果。
(4)地理标志不受时间限制,而商标受时间限制。
(5)表述质量不同:地理环境和人为因素完全或基本决定了地理标志产品的质量特征,而商标一般与质量关系不大。
(6)地理标志是公权,商标是私权。
地理标志和商标可以通过以上六点来区分。
地理标志与商标的相似性
(一)地理标志和商标是通过文字、图形或其组合来识别类似商标或服务来源的标志。
(二)地理标志和商标具有识别商品或来源的功能。比如奉节脐橙,作为地理标志产品,可以让我们确认脐橙的原产地是奉节县。
(3)地理标志和商标都具有广告功能。地理标志与特定产品的质量等特征联系在一起,必然会产生良好的广告功能。比如“金华火腿”被认为是全球火腿前三大知名品牌,所以消费者在选择购买火腿等烟熏产品时会优先考虑金华火腿。
(四)地理标志和商标还具有表明具有相同标志的商品具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准和质量的功能。
法律依据:
民法通则
第九十六条
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依法取得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