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类商标经营范围
法律分析:商标类别12经营范围:车辆、陆地、空中、海上承运人。具体类别包括:汽车及其零部件、汽车、电车及其零部件(不含轮胎)、摩托车及其零部件(不含轮胎)、自行车、三轮车及其零部件(不含轮胎)、缆车、高架运输设备、轮椅、手推车、童车、畜力车、轮胎及补胎工具、航空承运人(不含飞机轮胎)、水运承运人。商标国际分类* * *包括45类,其中商品34类,服务11类,* * *包括10000多项商品和服务。一般来说,申请人需要的所有商品和服务都包含在里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其商品或者服务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对不打算使用的恶意商标的注册申请,应当予以驳回。本法关于商品商标的规定,适用于服务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