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商标,在商标转让过程中宣告无效,怎么办?原商标所有人是否存在欺骗行为?我应该得到退款吗?

新商标法规定:第四十四条注册商标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或者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商标既然被宣告无效,应当由商标局或者其他单位和个人提出,由原商标所有人处理。如果最终商标没有问题,可以继续转让;商标被宣告无效的,已经履行的商标转让或者使用许可合同不溯及既往,商标转让费必须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