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球”恶意攀附?“滴滴”是否属于不正当竞争?
我认为属于不正当竞争。这属于哪种行为?搓热?而且我觉得滴滴有权起诉他们。记得大学的时候,我们老师讲过商标法,但是相似的名字都可以用,所以就有那么多盗版产品名字相似,比如?李白?还是?你能点可乐吗?等等,实际上,如果你仔细调查的话。这些盗版产品是可以起诉的,但是一般正版品牌是不会管的。换句话说,盗版品牌其实是在宣传正品,所以正品并不专门起诉。
起诉的标准我觉得,很多情况下,正版品牌不会控制盗版,但是如果这个盗版比正版品牌更受欢迎,那么正版品牌肯定会重视这个商标的权利。其实在我们国家,大部分人对商标法的概念并不是那么清楚,这也是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滴水球?直接?滴滴打车?其实我觉得这件事的错误不仅仅在滴滴的打擦边球,在一开始,滴滴打车只是一个软件,因为滴滴普及了,所以衍生出了其他产品,也因为这些,滴滴?已经成为滴滴打车的专用名词。
不过,滴滴打车也是自己注册的。如果滴滴打车想开通滴滴打车,那么滴滴打车也应该提前注册这些相关名称。
滴滴出行与滴滴出行的竞争因为滴滴出行为大多数人所熟知,滴滴出行也会被默认为其附属软件,所以滴滴出行不可能开放滴滴出行的渠道。即使是,用户也会误以为滴滴出行是滴滴出行的相关软件。
其实这种行为还是不鼓励的。在我看来,品牌只有自己做出来才能进入千家万户,这种投机取巧的方式只能带来暂时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