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执照名称要求

法律分析:营业执照的名字不是随便起的,域名必须注册,审核后才能使用。不能随意使用名牌商标、国字头或中字头名称、地名或名人姓名等。

虽然商铺和商铺内的财产实质上是由实际经营者占有的,但商铺和商铺内的财产属于法人或者在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者。法人或者经营者未及时清偿所欠他人债务的,债权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店铺及店内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条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一)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国歌、军旗、军徽、军歌、勋章相同或者近似,同其所在地的名称、标志、地名或者标志性建筑的名称、图形相同的;

(二)同外国的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

(三)与名称、旗帜、徽记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政府间国际组织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

(四)与表明实施控制和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

(五)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

(六)带有民族歧视的;

(七)欺骗性强,容易使公众对商品质量或者产地产生误解的;

(八)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或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熟知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使用。但是,除非该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是集体商标或证明商标的一部分;使用地名的注册商标继续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