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费可以由败诉方承担吗?
律师费一般由委托人本人支付,只有在特殊情况下,律师费才能由败诉方支付,包括:
1.法律规定的案件,如交通事故、医疗纠纷、人身伤害等人身侵权案件;法律援助案件;侵犯知识产权案件;不正当竞争案件;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实现有担保债权的案件;网络侵权案件;商业仲裁案件。
2.根据合同自由原则,只要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未来诉讼中败诉方承担律师费,法院一般都会予以支持。
律师费通常由委托人支付。一般来说,谁请律师谁付钱。但在某些情况下,如合同当事人对律师费标的有约定,或者在商标权、专利权等一些知识产权案件中,如果原告在起诉状中要求被告承担调查、制止侵权行为所产生的律师费,法院可以判决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
此外,如果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那么在起诉或仲裁时,对律师费的诉讼请求一般会得到支持。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除非胜诉方自愿承担。部分胜诉或者部分败诉的,由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承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 *当事人败诉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各当事人与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各自承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律师代理民事诉讼的诉讼权利分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和根据委托代理关系取得的诉讼权利。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主要是指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律师基于其特殊身份参与民事诉讼所享有的权利。在民事诉讼代理活动中,律师享有下列法定诉讼权利和调查收集证据的权利。律师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收集证据、查阅文件,有关单位和个人有责任给予支持;有权查阅、复制与本案有关的材料和法律文书;出庭履行职责的诉讼权利;解除或辞去委托关系的权利;法律规定的其他诉讼权利。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540条,撤销权的范围仅限于债权。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