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明商标怎么转让?

证明商标是指能够证明商品达到一定质量标准的标志,也称为“保证商标”。有些国家也称之为“保证商标”或“统一质量标志”。通常由权威的商会、机关或其他组织申请注册。申请人具有识别使用证明商标商品的能力并承担担保责任,证明商标权属于申请人。证明商标与其他商标的显著区别,即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分离。证明商标应当由具有检测监督能力的组织注册,由注册人以外的其他人使用。使用证明商标的目的是为消费者提供质量证明,有利于企业扩大产品销售,增强竞争力。同时,认证标志的使用有利于保护名优产品。不是所有的商标都可以转让,注册商标交易有限制。比如集体商标不能转让,但证明商标可以转让。转让时,受让方应当提供《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的证明文件,经商标局审查,核准后公告,自公告之日起生效。《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管理办法》第四条:申请集体商标注册,应当附送主体资格证明,并详细写明集体组织成员的名称、地址;将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申请注册的,应当附有主体资格证明,并详细说明其拥有的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检测设备或者其委托的机构,以表明其有能力监督使用该地理标志的商品的具体质量。申请将地理标志注册为集体商标的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应当由该地理标志所标示区域的成员组成。下面介绍几种注册商标不能转让的情况:1。用于两种类似商品的商标不能分开转让。2.联合商标不能单独转让。3.未经其他* * *所有者同意,一个所有者不得转让属于* * *的商标。4.已经许可他人使用的商标不得随意转让。5、转让注册商标未履行法定程序的,其转让无效。综上所述,不是所有的商标都可以转让,但证明商标是可以转让的。转让证明商标时,受让人需要按照有关规定准备好上述全部材料,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商标局将对提交的材料和实际情况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予以公告。转让自公告之日起生效。